鋼管該如何去驗收-鍋爐管價格
鋼管的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鋼管(包括無縫鋼管和焊接鋼管)的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說明書。當產品標準有特殊規(guī)定時,應按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1 驗收規(guī)則 1.1 鋼管的質量檢查和驗收,應由供方技術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進行。 1.2 供方必須保證交貨鋼管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。需方有權按相應產品標準進行檢查和驗收。 1.3 鋼管應成批提交驗收,組批規(guī)則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。 1.4 鋼管的檢驗項目、取樣數量、取樣部位和試驗方法,按相應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。 經需方同意,熱軋無縫鋼管可按軋制根數組批取樣。 1.5 鋼管試驗結果,某一項不符合產品標準的規(guī)定時,應將不合格者挑出,并從同一批鋼管中,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,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驗。 復驗結果(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)不合格,則該批鋼管不得交貨。 下列檢驗項目,初驗不合格時,不允許進行復驗: a. 低倍組織中有白點; b. 顯微組織。 1.6 復驗結果不合格(包括初驗結果顯微組織不合格,不允許復驗的項目)的鋼管,供方可逐根提交驗收;或重新進行熱處理(重新熱處理次數不得超過二次),以新的一批提出驗收。 1.7 如產品標準未作特殊規(guī)定,鋼管的化學成分按熔煉成分進行驗收。 2 包裝 2.1 捆扎包裝 2.1.1 鋼管一般采用捆扎成捆包裝交貨。每捆應是同一批號(產品標準允許并批者除外)的鋼管。 每捆鋼管不應超過5000kg。 外徑大于159mm的鋼管或截面周長大于500mm的異型鋼管,可散裝交貨。 經供需雙方協(xié)議,每捆鋼管的重量可超過5000kg,也可小包裝交貨。 2.1.2 鋼管捆扎包裝件的形式,如圖1、圖2、圖3和圖4所示。
2.1.3 成捆鋼管應用鋼帶或鋼絲捆扎牢固。 2.1.4 每捆鋼管的捆扎道數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 表1 每捆鋼管長度,m 最少捆扎道數 ≤3 2 >3但≤4.5 3 >4.5但≤7 4 >7但≤10 5 >10 6 2.1.5 成捆鋼管一端應放置整齊。 短尺長度鋼管應單獨捆扎包裝交貨。 定尺長度(或倍尺長度)交貨的鋼管,其搭交的非定尺(或非倍尺)長度鋼管,應單獨捆扎包裝。 2.1.6 根據需方要求,鋼管表面可涂保護層(2.1.9、2.1.10、2.2.1、2.2.2和2.2.3規(guī)定的除外)。保護涂層應是防腐蝕材料。要考慮到涂敷時易涂并且容易去除。 保護涂層材料推薦使用表2所示的材料。選擇保護涂層由供方決定。 表2 涂 層 類 型 涂 層 的 方 法 目 的 A型——由溶在石油中的防銹劑組成的軟質保護劑 冷噴、浸或刷 保護鋼管在短期(室內貯存不超過三個月)保存期內不腐蝕、不生銹 C型——硬質無水清漆、樹脂或塑料涂層 冷噴、浸或刷 保護鋼管在運輸和室外貯存不超過六個月內不腐蝕 D型——溶在溶劑的中等軟質薄膜保護劑 冷噴、浸或刷 保護定尺長度鋼管的邊部 2.1.7 每根車螺紋鋼管的一端,應擰有管接頭。鋼管及其管接頭的螺紋和加工表面,必須涂以防銹油或其他防銹劑。在管端和內接頭上,應擰上護絲環(huán)。 車螺紋的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,不擰護絲環(huán)。但公稱通徑不小于65mm的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(包括鍍鋅焊接鋼管),可擰護絲環(huán)。 2.1.8 根據需方要求,鋼管兩端可加蓋塑料保護套。 2.1.9 壁厚大于1.5mm的冷拔或冷軋不銹鋼管,應用不少于2層的麻袋布或塑料布緊密包裹,鋼帶或鋼絲捆扎(經需方同意也可裸體捆扎)。每捆最大重量為2000kg。 2.1.10 拋光鋼管、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鋼管,內外表面應涂防銹油或其他防銹劑。然后用防潮紙再用麻袋布或塑料布,依次包裹,鋼帶或鋼絲捆扎。每捆最大重量為2000kg。 2.2 容器包裝 2.2.1 壁厚不大于1.5mm的冷拔或冷軋無縫鋼管、壁厚不大于1mm的電焊鋼管、經表面拋光的熱軋不銹鋼管、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.2μm的精密鋼管,應用堅固的容器(例如鐵箱和木箱)包裝。 2.2.2 包裝后的容器重量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經供需雙方協(xié)議,每個容器的重量可加大。 表3 鋼 管 類 型 每個容器的最大重量,kg 外徑不小于20mm的鋼管和截面周長不小于65mm的異型鋼和管 2000 外徑小于20mm的鋼管和截面周長小于65mm的異型鋼和管 1500 2.2.3 鋼管裝入容器時,容器內壁應墊上油氈紙或塑料布或其他防潮材料。容器應嚴密不易滲水。容器外部應用鋼帶或雙線鋼絲或其他方法捆扎擰緊。 2.2.4 管接頭單獨發(fā)貨應裝入溶器。每個容器的最大重量為200kg。 2.3 鋼管有特殊包裝要求,應由供需雙方協(xié)議。
3 標志 3.1 外徑不小于36mm的鋼管及截面周長不小于150mm的異型鋼管,應在每根鋼管一端的端部有噴印、蓋印、滾印、鋼印或粘貼印記。印記應清晰明顯,不易脫落。 印記應包括鋼的牌號、產品規(guī)格、產標準號和供方印記或注冊商標。 合金鋼鋼管應在鋼的牌號后印有爐號、批號。 地質、石油用鋼管的管接頭,應有牌號或鋼級的標志。 左螺紋的車螺紋鋼管,應在標準號后印有“左”字。 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和鍍鋅焊接鋼管、電線套管、一般用途的電焊鋼管、異型斷面焊接鋼管、復雜斷面的異型無縫鋼管,可不在每根鋼管上打印記。 3.2 外徑小于36mm的鋼管和截面周長小于150mm的異型鋼管,可不打印記。 3.3 成捆包裝的每捆鋼管上,應掛有不少于2個標牌(每根鋼管上有印記的可掛1個標牌)。標牌上應注明:供方印記或注冊商標、鋼的牌號(產品標準未規(guī)定按爐號交貨者除外)、批號、合同號、產品規(guī)定、產品標準號、重量或根數、制造日期和供方技術監(jiān)督部門的印記。 3.4 容器包裝的鋼管及管接頭,在容器內應附1個標牌。在容器外端面上,也應掛上1個標牌。標牌上的內容應符合3.3的規(guī)定。 3.5 對鋼管標志如有增減要求的,在產品標準中加以規(guī)定,或經供需雙方協(xié)議。 4 質量證明書 4.1 交貨的每批鋼管必須附有符合訂貨合同和產品標準規(guī)定的質量說明書。 4.2 質量證明書應由供方技術部門蓋章。如需方有駐廠驗收員,也應蓋章或簽字。 4.3 質量證明書應有以下內容: a. 供方名稱或印記; b. 需方名稱; c. 發(fā)貨日期; d. 合同號; e.產品標準號; f.鋼的牌號; g. 爐罐號、批號、交貨狀態(tài)、重量(或根數)和件數; h. 品種名稱、規(guī)格及質量等級; i. 產品標準中所規(guī)定的各項檢驗結果(包括參考性指標); j. 技術監(jiān)督部門印記。